某公司的37名工人去年國慶節(jié)期間加班后沒拿到加班工資,向公司多次索要無果后,工人們找到了工會,要求工會為他們說話辦事,維護他們的合法權(quán)益,督促公司按規(guī)定盡快付給他們的加班工資。但工會干部卻以“調(diào)查后再說”為由,遲遲不與行政交涉,工人們催急了,他們反倒指責工人。工人們無奈,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監(jiān)察部門進行反映,公司才補發(fā)了這些工人的加班工資。此事帶來了不良后果,從此,工會開展的活動不少職工不愿去參加,該向工會反映的問題他們不去反映,有的甚至拒繳會員會費。而更為嚴重的是,今年5月,公司新招進了60名工人,當工會干部動員、組織他們加入工會時,一些老職工卻對新工人們說:我們的公司工會根本不為工人說話辦事,工人被侵權(quán)后找工會根本沒用,你們還加入工會干啥!由此導致了眾多新工人不愿加入工會。
這些老職工的做法雖然有些失之偏頗,但確實值得我們深思,值得有關(guān)工會干部警惕。工會是職工群眾自己的組織,為職工說話辦事,維護職工的合法權(quán)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。而職工之所以加入工會組織,他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“工會能為我做些什么?加入工會對我有什么好處?”他們會認為加入工會了,自己的合法權(quán)益就會有組織、有人來予以維護了。如果職工的合法權(quán)益受到侵害后,工會組織卻聽之任之,漠不關(guān)心,職工找上門來了,還躲而避之,三緘其口,甚至站在行政一方,為其辯解、開脫,不為職工維權(quán)反倒橫加指責,職工會怎么想?又會有什么感受?這樣的工會組織有與沒有又有啥區(qū)別?
日前在基層聽一位工會主席說:“維權(quán)的工會才有吸引力”。此說頗有見地。但筆者認為,若改動兩個字更能闡明工會維權(quán)的重要性,那就是“維權(quán)的工會才有生命力”。工會組織要生存,要發(fā)展,要最大限度地將職工吸收到工會組織中來,要充分發(fā)揮自己的作用,就必須切切實實地履行好維權(quán)職能,讓職工群眾感到工會組織確實是自己的“娘家”和“靠山”,感到加入了工會自己的合法權(quán)益就有了保障。如若不然,工會的向心力、吸引力、凝聚力就會大大削弱,職工群眾對工會組織就會離心離德,要抓好工會的其它工作也就成了一句空話。而工會一旦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群眾基礎(chǔ),也就從客觀上失去了存在下去的意義,就會逐步走向自我消亡。這是十分危險的,絕非危言聳聽,我們的工會干部對此確實應有清醒的認為。
■譚賢邦